莲池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

分类:工作报道 次浏览 22-09-2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按照全省“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要求,围绕建设品质生活之城,对标雄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审批效能大提速

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提升便利化程度。实行企业登记注册“审核合一”,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一日办结”。(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企业开办大礼包

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推行公章免费刻制。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三枚公章,同时赠送相应三枚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三、项目开工大提效

(一)工业项目实行压缩土地组卷时间审批模式,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前期工作完成后,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组卷,按程序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二)(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

四、加快推行工业用地“ 标准地”出让

区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区域综合评价,制定规划建设、能耗、环境、投资等标准,土地出让时,在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将地籍调查和土地供应环节勘测定界合并,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指导用地单位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办理交地手续时即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责任部门:区国土分局、莲池高新区、经开区)

五、实施开发区区域评估

由莲池区高新区、保定经开区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各项评估评价工作,强化评估成果运用,逐步实现单个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相关专项评价评审。(责任部门:莲池高新区、保定经开区、区行政审批局)

六、金融扶持强助力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投向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实体经济。支持金融机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大力支持金融企业快速发展。(责任部门:区金融监管局)

七、项目建设全代办

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变“坐等企业上门”为“追着项目服务”。

莲池高新区、经开区牵头组建代办团队,对新上企业做好前期辅导,一企一策,制定专属推进方案。建立综合服务机制,拓展沟通渠道,由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根据专属推进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及时公布工作进度,接受企业监督。(牵头部门:莲池高新区、经开区;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送策”到企活动

每半年梳理一次惠企政策,编制惠企政策汇编,通过电视

台、报社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惠企政策,做到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牵头部门:区发改局;责任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九、优化执法环境

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除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检查

外,其他部门入企检查,必须向区政府报备。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免于行政处罚。(责任部门:区政府各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