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秉承“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促进我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梳理,建立“一企一策”帮扶措施清单,督促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及时帮助企业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困难,根据情况帮助企业,有针对性解决企业困难。加强队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抽考,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二、破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瓶颈难题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互联网+远程审方”方式,指导群众用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加入连锁经营,提升药品零售连锁率,发挥连锁企业市场竞争优势。通过发布电子调查问卷,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对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的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问题答疑等专属化、定制化培训课程,及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培训服务。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和生产经营情况,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向化妆品经营者推广“查安康”APP,帮助企业科学完善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把住进货关,消除购进违法化妆品风险。
三、开通电梯故障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莲池区电梯应急救援力量,成立电梯应急救援青年突击队,24小时值班执勤,确保任何一个区域发生电梯故障和困人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和救援,维护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保障涉民、涉企电梯安全运行。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实施网上预审和年报公示线上指导
对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进行线上指导,年报咨询服务,年报密码重置服务,在局的微信公众号上开辟年报窗口,并自主开发“市场主体年报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年报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流程公示、年报业务催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陆密码重置”等方面的功能,加强了年报政策的宣传解读,提升了企业年报意识,解决疫情期间,业务办理人员“零见面、不跑腿”问题,避免办事人员扎堆,交叉感染等风险,解决当前企业年报工作中的催报和密码重置等方面工作量大,提交书面材料多等问题,节约企业的时间成本,企业可以知晓市场主体年报免费代办点信息,打击“黄牛”代办。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服务“不断档”。
五、提供市场监管“一站式”服务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监管“一站式”服务。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基础上,探索信用监管、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价格规范、特种设备、非公党建等相关服务。解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困难,帮企业之所需,助企提升管理能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质量标杆,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培育活动,激励全区广大企业质量创新、追求卓越。组织开展“百名专家进百企”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意识,激发企业追求卓越的自觉意识和品牌竞争力。结合政府质量奖培育、小微企业认证提升活动,聘请专家老师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HACCP体系、GB∕T 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六、鼓励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选择重点园区开展政银企对接交流。与知识产权优质资源丰富的大型重点企业加强联系,积极对接各大商业银行,提高融资额度。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增质,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促进商标质押和专利质押融资,落实河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及专利保险补助政策,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高知名度商标、重点专利企业保护力度,及时收集掌握企业保护需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从严从快查处侵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恶意混淆仿冒企业产品等违法行为。
八、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除涉及疫情防控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执法检查外,对企业实行无举报不检查的“安静生产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严格落实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分类执法。严格落实保定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被处罚对象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
九、实行利企信用修复
对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相关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符合条件的,手续齐全,快速受理、加急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企业,暂不列入交易异常名录。根据行政处罚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对于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方可申请信用修复。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被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除外)、已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根据其申请予以修复信用。
十、维护平稳有序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指导复工复产商户明码标价销售,对商户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指导、提醒或者纠正。加大对国家和省降费减负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确保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开展涉企收费价格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查处哄抬价格、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缓解企业成本上涨压力,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自我保护、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站点的渠道桥梁作用,防范和解决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依法制止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清理废除借疫情防控之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助推市场主体增活力、添动力。
十一、引导网络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通过国家、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强化智慧监管,实现以网管网,全面摸排企业运营状况,为助推省内电商平台高质量发现做好先期准备。实施服务带动。组织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开展工作交流,及时化解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深入开展培训活动,以集中培训或研讨沙龙的形势,组织电商人员培训,提供政策指导,随时开展答疑活动。编辑印刷明白纸,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网络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十二、力促餐饮食品安全规范
对全区餐饮企业进行梳理,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加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增强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自律意识,及时帮助企业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在全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较大型超市、配送中心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配备人员和设备,方便群众随时进行食品检测,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助力。
十三、设立助企服务热线和公布各处室负责人联系方式
设立24小时助企服务热线电话0312-6275315(白天)和0312-6275333(夜间)。主动向社会公布区局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让困难企业能及时找到专业对口负责人,及时得到对接,提供专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